馬祖人要公投博弈專區的意見:
蓋賭場,財團黑道才是賺錢的主力,賄賂是官員的收入,被強拆的是馬祖人的祖居,當要擴建的時候,發給地主一點補償性的施捨,就搶地而去,連發牌的荷官,都是外來受過訓練的專人,馬祖人要做甚麼? 有什麼收入? 向賭客乞討?
賭客進賭場,都是直入直出,根本不會在當地停留,連小吃攤也沒有賭客,下來吃碗麵,能夠有啥收入? 馬祖我也去過,不熱鬧,但如果熱鬧的是賭場,地方還是冷落蕭條,那種怨恨會更深的,何必屈從那種麻痺式的行銷語言,馬祖地方政府能夠自己經營國際賭場,才能夠真正繁榮地方,如果只是外來的財團才能夠擁有執照經營,那算了吧,金蛋都在別人的保險箱,屎倒是拉了太多在馬祖,讓外人在馬祖開賭場是阿呆,但如果是馬祖公共造產,類似金門高粱酒,那就另當別論了,
在美國讀書的時候,有些印地安保留地自治區,能夠依照自治法開放賭場設置,很多印地安人因此發財,要記得這些都是印地安人自己開設的,絕對不是白人財團開設的,不然開設賭場後,印地安人繼續給白人當奴才,拿點小費當薪水過日子,那種未來慘況,就是馬祖人的借鏡.
新加坡賭場是新加坡政府開設的,李光耀家族才不會讓外來財團在新加坡開賭場,何況新加坡賭場賺的錢是新加坡人共享,絕不會讓外地人有任何上下其手的空間.
馬祖賭場所有專業人員,全數由馬祖人送出去受訓,全部利潤除了中央政府的稅收外,其餘的由馬祖人共享,如果無法做到這樣,只憑外來財團騙來騙去,就好像台塑六輕,設立之前,話講得很好聽,會雇用多少當地人,結果是外勞受益,外地人受益.
開放賭場設置,只有一個要件,讓地方政府主導整個賭場設置,類似公共造產,產生利潤,則地方全數居民,全蒙其利,不然開放外來財團設立賭場,利潤全部被財團與中央政府拿走,地方全變成受害者,被徵地的損失,環境變遷的損失,地方政府還要負擔各項費用,毫無利益可言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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